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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9月28日,北京市旅游委、首都文明办发布了《北京市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将向列入“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的游客和旅游专业人员所在单位或街道发出“通知函”,同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新华社记者路畅
北京市旅游局和首都文明办于28日发布了《北京市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将向被列入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的旅游者和单位或街道旅游专业人员发出《通知函》,同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记者了解到,与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国家旅游局关于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比,北京版黑名单制度在管理对象、游客不文明行为类别、征集渠道和惩戒措施等方面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不文明记录由游客和旅游专业人员管理,其中“游客”包括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在居住地有不文明行为的人或经常在北京居住的人,也包括港澳台游客和外国游客。北京市旅游委员会行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注意到,这些措施包括违反《北京市控烟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特殊职务期间不遵守或不配合控制措施。
在惩戒措施方面,明确北京市旅游委将向相关部门发出《北京市不文明游客/旅游从业人员联合惩戒措施推荐书》,同时向有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单位或街道发出《告知书》。
未开化游客或旅游从业人员的信息也将通过内部信息平台上报旅行社、景区和酒店。上述负责人表示,旅行社在记录期内不得为不文明游客提供服务,不办理团体出境旅游;在一些实名景点和博物馆,高峰业务单位可以限制他们的门票购买。
据透露,游客或旅游从业人员的不文明行为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来收集、核实和评估委员会批准,并最终公布。(结束)
标题:北京出台不文明旅游“黑名单”制度 “上榜”者将被通报至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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