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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层楼的开门价是8万,下一层楼的开门价肯定不是这个价。”当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的售楼小姐抛出这句话时,坐在地上涨价、囤积居奇、捂盘子的唐小姐更加惊慌了。
最近,记者在全国许多热点城市发现,在“房价飞涨”的背景下,一些房地产商任意提价,出售公寓和别墅,无证售房。“火上浇油”的营销策略不仅推高了楼市的预期,也违反了法规甚至是法律。
价格标签被简化为“坐以待毙,提高价格”,相关的国家法规被忽视
记者9月份采访了北京、上海、福建、山东等地的10多家新售楼处,但没有发现相关的价格公告。所有报价都是由售货员口头提出的。与此同时,有许多房地产迫使消费者支付“定金”,但这笔费用不包括在购房款中。
一些购房者告诉记者,他们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房价是每天的价格,他们显然不舒服,无法追求它。
事实上,早在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就出台了《商品房销售价格标识条例》,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监管。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涉及商品房销售中的价格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一系列明确标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调控政策目前基本上被开发商所忽视。
在上海,记者走访了一些住宅项目,发现随意涨价的现象很普遍。例如,在位于上海嘉定区的“碧桂园嘉鱼”,一位买家告诉记者,在6月份开盘之前,销售人员一直坚持单价在每平方米23000元左右,但开盘后就涨到了29000元。目前,9月份的房地产单价已经达到每平方米32000元。另一位已认购的买家告诉记者,他不得不放弃认购,因为该房产的价格远远超过了之前的报价,但碧桂园仍未能在截止日期后退还其认购款。
在济南,一些热门房产的定价也非常混乱。例如,当购房者支付"认可集资款"时,开发商不会明确告知房地产价格,而只是有一个意向范围。随着房价的上涨,最终的价格基本上都高于这个范围,引起了购房者的不满。
付款、搭售和无证销售经常发生
据记者调查,目前,“饥饿营销”不能满足房地产开发商的胃口,一些企业违反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公开进行“恐慌营销”,直接推高了房地产市场的预期。
-吴潘。在一些热点城市,许多商品房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掩盖市场。单元售房已成过去,分层售房模式正在被推进。“我们现在都在一层一层地卖。当我们一口气卖掉它时,我们怎么能欣赏它呢?”北京市石景山区“玉子长安”房地产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现房销售记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披露所有销售房屋,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销售。
除了成批出售房产外,有些房产甚至直接谎称没有房,这就人为地制造了稀缺住房的市场恐慌效应。《商品房销售价格标识规定》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已售房屋上明码标价”,但在位于北京亦庄开发区的“郭蕊金鼎”售楼处,售楼人员告诉记者,“只剩下最后两套70年的老房了。”记者询问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情况,发现截至9月27日,该项目“3b住宅楼”中只有80套房处于“未签约”状态。
-打领带。同样在北京“郭蕊金鼎”房地产,如果你想买那两套“独一无二”的住房,还有一个附加条件。据该销售人员介绍,如果你想购买上述公寓,你必须在北京密云购买一套别墅,同时为同一开发商所有,两套房总价为2300万元人民币。
《消费者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决定是否购买任何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服务。
对此,消费者权益律师邱表示,开发商利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强行搭售商品房,不仅涉嫌违反价格监管法律法规,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是一种强行买卖行为。
-无证售房。例如,碧桂园急于出售广西南宁天溪湾项目,在不符合预售条件的情况下,伪造证书申请预售许可证,其非法出售的房屋被收取6亿元。在京北三县之一的河北省香河市的“京杭大运河孔雀城”项目中,买家仍需在没有预售证书的情况下支付数万元的认购费。此外,从下半年开始,挖坑卖房的现象在郑州等城市屡禁不止。
价格监管不能“受限”
据记者调查,当地政府的预售定价政策已经被“空”钻了空子,这也是商品房价格标签被降为一张纸的重要原因空.
2011年中央政府和各地出台价格监管措施后,针对房地产销售领域的价格混乱,许多地方不仅要求开发商在销售时“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还要求开发商在获得预售或现房销售资格时记录最高销售价格,实际销售时房价不得超过该价格。
调查显示,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地方政策很难抑制房地产开发商乱涨价。济南思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咨询中心主任山总结了开发商应采取的政策措施:第一,申报价格远高于实际价格,为后期的频繁涨价留有余地;第二,在“认可”期间,实际价格可能高于意向区间,从而实现“隐性”涨价。
此外,地方物价部门对房地产营销环节缺乏监督和执法,纵容了开发商的违法行为。
记者近日致电北京价格举报热线,反映上述商品房销售违法行为。在整个报告过程中,相关人员显得不熟悉业务。记者按要求列出违法行为后,接报人在记者的提示下得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发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标识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行为涉嫌违规。
业内人士表示,有关部门不能“限制”预售价格和其他价格,应尽快出台更合理、更严格的房价定价机制。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阿忠认为,房屋预售价格必须“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公开透明是预售价格体系的功能之一。此外,要加强监管和执法,防止开发商"浑水摸鱼",促进不合理和过度的价格上涨。
标题:调查丨谁在给“高烧”楼市火上浇油?原来全都是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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